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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家具环保CQC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商通检测

发布:2023-02-22 14:27,更新:2024-05-15 07:1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近期对CQC51-381002-2013《儿童家具环保认证规则》(业务类别号:703105)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 修订申请认证提交的证明材料;

 

2、 修订初始工厂检查内容;

 

3、 修订获证后监督抽样检测内容;

 

4、 修订认证标志的使用要求;

 

5、 修订产品描述内容。

儿童家具环保认证

二、 儿童家具环保CQC认证实施要求:

本次修订不涉及已发儿童家具环保认证证书的变更,CQC产品六部自2021年5月28日开始使用修订后规则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商通检测工程师联络!

 

 

CQC51-381002-2013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的环保认证。

 

儿童家具环保CQC认证检验依据:

符合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则判定产品检验合格。

 

儿童家具环保CQC认证工厂能力检查

按CQC/F003-2009《轻工纺织建材类产品环保认证工厂能力要求》(8.2除外)和附件1《儿童家具环保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进行检查。

 

儿童家具环保CQC认证监督检查的内容:

CQC根据CQC/F003-2009《轻工纺织建材类产品环保认证工厂能力要求》(8.2除外)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2、5、6、7、11及CQC标志和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是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每3年内覆盖CQC/F003-2009中规定的适用的所有项目。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与工厂初始检查时的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相同。同时还应按照附件1《儿童家具环保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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