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ISO 19085-11:2024木工组合机械CE认证安全标准
一、EN ISO 19085-11:2024标准介绍:
EN ISO 19085-11:2024标准是关于组合式木工机械的安全要求和措施的标准. 这些组合式木工机械具有至少两个可单独使用的工作单元,且工件采用手动装卸,其设计用于切割实木及物理特性与木材相似的材料。
该标准适用于配备了EN ISO 19085-5:2024、EN ISO 19085-6:2024、EN ISO 19085-7:2024和EN ISO 19085-9:2024范围内所列装置或附加工作单元的机器,但不适用于仅包含刨削单元和榫眼装置、包含带锯单元、带有单独驱动榫眼装置等的机器以及预期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机器和标准发布前制造的机器。
二、EN ISO 19085-11:2024标准的主要要求如下:
1.机器设计与构造:组合机器的设计要防止意外启动或关闭,电源和控制装置须安全可靠,比如采用防护门与电源联锁等设计,打开防护门时电源自动切断。
2.使用者与机器接触防护:使用者不能在无适当防护下接触关键部件,机器移动部分需有锁定或限制装置,像锯片等危险部件应安装防护罩。
3.安全警示标识:机器必须配备清晰、易懂的警告标签,说明安全使用和维护要点,如“危险!操作时请勿打开防护门”等警告语。
4.人员培训与指导:使用者要接受适当培训,制造商或供应商应提供使用和维护指南,包括操作步骤、日常维护要点、紧急情况处理等内容。
5.维护与修理规范:需定期检查和维护机器,确保其良好运行,修理前要妥善处理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释放压力等。
6.电源和控制装置要求:电源和控制装置要经适当认证,按制造商说明操作,防止误操作,比如设置紧急停止按钮,并易于操作。
三、木工组合机械属于危险机械,其CE认证流程如下:
1.确定适用标准
明确木工组合机械适用的具体欧盟协调标准,如EN ISO 19085-11:2024等。
2.产品评估
对木工组合机械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并评估风险等级,同时编制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图纸、使用说明书、安全手册等。
3.选择认证机构
挑选具备资质和认可的认证机构,可参考其声誉、专业能力、认证经验等因素。
4.提交申请
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文件等资料。
5.技术文件审核
认证机构审核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确保文件按欧共体官方语言书写,如英语、德语或法语。
6.产品检测
认证机构对木工组合机械进行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检测,如机械防护装置的有效性、电气安全等。
7.工厂审核
认证机构可能对生产工厂进行审核,检查生产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如质量控制体系、生产设备维护等。
8.认证决定
认证机构根据评估、审核和检测结果作出认证决定。
9.颁发证书
如通过认证,认证机构颁发CE认证证书,企业可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
10.后续监督
认证机构可能进行定期监督审核,确保持续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