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E119-22建筑结构和材料防火试验美国标准
防火建材在实际使用中需要具备耐火性能,而不单是具备阳燃性能。材料的阳燃性能越好,只能代表材料自身不燃,但是并不能保证能够有效地阻断火焰的穿透。针对于防火建材,在阻燃性能达到一定要求之后(ASTM E84,BS 476-6/7,NF P92-507.DIN 4102,EN 13501,GB 8624等),还要考验材料作为一个结构所能承担的耐火极限能力。
ASTM E119,BS 476-20,EN 1363等标准就是针对耐火极限的测试标准,其中以ASTM E119为严苛。
ASTM E119-22意义和用途:
4.1 这些测试方法旨在评估1.1中提到的建筑构件类型在预定测试暴露期间包含火灾、保持其结构完整性或表现出这两种特性的持续时间。
4.2 测试将测试样品暴露在标准火中,控制火在指定时间内达到指定温度。需要时,在接触火灾后,根据E2226规范使用指定的标准消防水龙带. 该测试提供了在这些火灾暴露条件下可比建筑构件的防火测试响应的相对测量。暴露并不代表所有火灾条件,因为条件会随着火灾荷载的数量、性质和分布、通风、隔间大小和配置以及隔间的散热特性的变化而变化。测试条件或测试样本构造的变化,例如尺寸、材料、组装方法,也会影响防火测试响应。由于这些原因,需要对变化进行评估以应用于现场施工。
4.3 测试标准规定如下:
4.3.1 对于墙壁、隔板、地板或屋顶试样:
4.3.1.1 热传递的测量。
4.3.1.2 测量通过试样的热气体传输。
4.3.1.3 对于承载元件,在试验暴露期间测量试样的承载能力。
4.3.2 对梁、柱等个别承重构件:
4.3.2.1 考虑端部支撑条件(即受约束或不受约束)的测试暴露下承载能力的测量。
4.4 测试标准不提供以下内容:
4.4.1 关于使用非测试部件或长度构造的测试样本性能的信息。
4.4.2 评估试样通过产生烟雾、有毒气体或其他燃烧产物引起火灾的程度。
4.4.3 控制或限制烟雾或燃烧产物通过试样的程度的测量。
4.4.4 楼-墙、墙-墙等建筑构件连接处的防火行为模拟。
4.4.5 测量试样表面的火焰蔓延。
4.4.6 测试样本中常规开口(即电源插座、管道等)对耐火性的影响,除非在测试的结构中有特别规定。另请参阅测试方法E814以测试防火挡板。
ASTM E119-22标准范围:
1.1 本防火测试响应标准中描述的测试方法适用于砌体组件和建筑物结构材料的组合组件,包括承重和其他墙和隔板、柱、梁、梁、板和组合板和用于地板和屋顶的梁组件。它们也适用于构成已完工建筑物组成部分的其他组件和结构单元。
1.2 分类的目的是记录在暴露期间与特定防火测试条件的比较性能,不应解释为已确定在其他条件下的适用性或在暴露于火后使用。
1.3 本标准用于测量和描述材料、产品或组件在受控条件下对热和火焰的响应,但其本身并未包含对材料、产品或组件进行火灾危险或火灾风险评估所需的所有因素。实际火灾情况。
1.4 这些测试方法规定了标准的火灾暴露,用于比较建筑结构组件的测试结果。这些测试的结果是评估建筑结构和组件的预测防火性能的一个因素。应用这些测试结果来预测实际建筑结构的性能需要对测试条件进行评估。
1.5 以英寸-磅单位表示的值被视为标准值。括号中给出的值是 SI 单位的数学转换,仅供参考,不被视为标准。
1.6 防火测试本质上是危险的。在进行这些测试时,应对人员和财产采取充分的保护措施。
1.7 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的话)。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健康和环境实践,并在使用前确定法规限制的适用性。
1.8 本标准的文本引用了提供解释性材料的注释和脚注。这些注释和脚注(不包括表格和数字中的注释和脚注)不应视为标准的要求。
1.9 本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TBT)委员会发布的、指南和建议制定原则的决定中确立的国际公认的标准化原则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