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一般设在防火分区间、疏散楼梯间、垂直竖井等地方。在火灾中可以阻止火势蔓延及扩散,确保人员疏散,是消防工作中必不可少的设备。
2008年4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2955—2008《防火门》。该标准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GB 12955:2008防火门分类及代号
按材质分类及代号见表1:
表2:按门扇数量分类及代号
名称 | 代号 |
单扇防火门 | 1 |
双扇防火门 | 2 |
多扇防火门 | 门扇数量用数字表示 |
表3:按结构形式分类及代号
名称 | 代号 | |
门扇上带防火玻璃的防火门 | b | |
防火门门框 | 双槽口 | s |
单槽口 | d | |
带亮窗防火门 | l | |
带玻璃带亮窗防火门 | bl | |
无玻璃防火门 | 略 |
4.按耐火性能分类及代号:
5.其他代号:
(1)有下框的防火门代号为K。
(2)平开门门扇关闭方向为顺时针,代号为5;逆时针,代号为6;双扇防火门关闭方向代号,以安装锁的门扇关闭方向表示。
二、GB 12955:2008标准要求
1、一般要求
防火门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2、材料
(1)填充材料
①.防火门的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应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
②.防火门门扇填充的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 GB 8624-2006规定燃烧性能A₁级要求和GB/T 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₂级要求。
(2)木材
①.防火门所用木材应符合 JG/T 122-2000第5.1.1.1条中对Ⅱ(中)级木材的有关材质要求。
②.防火门所用木材应为阻燃木材或采用防火板包裹的复合材,并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按照 GB/T 8625-2005检验达到该标准第7章难燃性要求。
③.防火门所用木材进行阻燃处理再进行干燥处理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2%;木材在制成防火门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
(3)人造板
①.防火门所用人造板应符合 JG/T 122-2000第5.1.2.2条中对Ⅱ(中)级人造板的有关材质要求。
②.防火门所用人造板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按照 GB/T 8625-2005检验达到该标准第7章难燃性要求。
③.防火门所用人造板进行阻燃处理再进行干燥处理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2%;人造板在制成防火门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
(4)钢材
①.材质
a)防火门框、门扇面板应采用性能不低于冷轧薄钢板的钢质材料,冷轧薄钢板应符合 GB/T 708的规定。
b)防火门所用加固件可采用性能不低于热轧钢材的钢质材料,热轧钢材应符合 GB/T 709的规定。
②.材料厚度
防火门所用钢质材料厚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钢质材料厚度
部件名称 | 材料厚度 |
门扇面板 | ≥0.8 |
门框板 | ≥1.2 |
铰链板 | ≥3.0 |
不带螺孔的加固件 | |
带螺孔的加固件 | ≥3.0 |
(5)其他材质材料
①.防火门所用其他材质材料应对人体无毒无害,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T 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₂级要求。
②.防火门所用其他材质材料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T 8625-2005第7章规定难燃性要求或GB 8624-2006规定燃烧性能A₁级要求,其力学性能应达到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制作防火门的有关要求。
(6)粘结剂
①.防火门所用粘结剂应是对人体无毒无害的产品。
②.防火门所用粘结剂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T 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₂级要求。
3、GB 12955:2008配件要求
(1)防火锁
①.防火门安装的门锁应是防火锁。
②.在门扇的有锁芯机构处,防火锁均应有执手或推杠机构,不允许以圆形或球形旋钮代替执手(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如管道井门等)。
③.防火锁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2)防火合页(铰链)
防火门用合页(铰链)板厚应不少于3mm,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3)防火闭门装置
①.防火门应安装防火门闭门器,或设置让常开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能自动关闭门扇的闭门装置(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如管道井门等)。
②.防火门闭门器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GA 93的规定。
③.自动关闭门扇的闭门装置,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4)防火顺序器
双扇、多扇防火门设置盖缝板或止口的应安装顺序器(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5)防火插销
采用钢质防火插销,应安装在双扇防火门或多扇防火门的相对固定一侧的门扇上(若有要求时),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6)盖缝板
①.平口或止口结构的双扇防火门宜设盖缝板。
②.盖缝板与门扇连接应牢固。
③.盖缝板不应妨碍门扇的正常启闭。
(7)防火密封件
①.防火门门框与门扇、门扇与门扇的缝隙处应嵌装防火密封件。
②.防火密封件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GB16807的规定。
(8)防火玻璃
①.防火门上镶嵌防火玻璃的类型
a. A类防火门若镶嵌防火玻璃,其耐火性能应符合A类防火门的条件。
b. B类防火门若镶嵌防火玻璃,其耐火性能应符合B类防火门的条件。
c. C类防火门若镶嵌防火玻璃,其耐火性能应符合C类防火门的条件。
②.防火玻璃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GB 15763.1的规定.
4、加工工艺和外观质量
(1)加工工艺质量
使用钢质材料或难燃木材,或难燃人造板材料,或其他材质材料制作防火门的门框、门扇骨架和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应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与防火五金配件等共同装配成防火门,其加工工艺质量应符合5、6、7的要求。
(2)外观质量
采用不同材质材料制造的防火门,其外观质量应分别符合以下相应规定:
①.木质防火门: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表面应净光或砂磨,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涂层应均匀、平整、光滑,不应有堆漆、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
②.钢质防火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涂层、镀层应均匀、平整、光滑,不应有堆漆、麻点、气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现象;焊接应牢固、焊点分布均匀,不允许有假焊、烧穿、漏焊、夹渣或疏松等现象,外表面焊接应打磨平整。
③.钢木质防火门:外观质量应满足①、②项的相关要求。
④.其他材质防火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裂痕等现象,带有木质或钢质部件的部分应分别满足①、②项的相关要求。
5、门扇质量
门扇质量不应小于门扇的设计质量。(指门扇重量)
6、尺寸极限偏差
防火门门扇、门框的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尺寸极限偏差
名称 | 项目 | 极限偏差 |
门扇 | 高度H | ±2 |
宽度W | ±2 | |
厚度T | +2 -1 | |
门框 | 内裁口高度H´ | ±3 |
内裁口宽度W´ | ||
侧壁宽度T´ | ±2 |
7、形位公差
门扇、门框形位公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形位公差
8、配合公差
(1)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见图1)
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不应小于12mm。
(2)门扇与门框的配合活动间隙
①.门扇与门框有合页一侧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公差。
②.门扇与门框有锁一侧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公差。
③.门扇与上框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3mm。
④.双扇、 多扇门的门扇之间缝隙不应大于3mm。
⑤.门扇与下框或地面的活动间隙不应大于9mm。
⑥.门扇与门框贴合面间隙(见图1), 门扇与门框有合页一侧、 有锁一侧及上框的贴合面间隙均不应大于3mm。
(3)门扇与门框的平面高低差R
防火门开面上门框与门扇的平面高低差不应大于1mm。
9、灵活性
(1)启闭灵活性
防火门应启闭灵活、 无卡阻现象。
(2)门扇开启力
防火门门扇开启力不应大于80N。
注:在特殊场合使用的防火门除外
10、可靠性
在进行500次启闭试验后, 防火门不应有松动、 脱落、 严重变形和启闭卡阻现象。
11、耐火性能
防火门的耐火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四、GB 12955:2008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1)常规出厂检验项目为要求中的1、2-(2)-③ 、2-(3)-③、2-(4)-②、4-(2)、5、6和7,应对每一樘防火门的门框、 门扇单独进行检验;防火门安装交付使用时的常规检验项目为8、9和3中的配件安装情况,应对每一樘防火门进行检验;10为抽样检验项目,产品抽样方法由生产厂根据生产批量, 按GB/T 2828.1的有关要求, 制订相应的文件规定。
(2)防火门产品必须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逐项检验合格, 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并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型式检验
(1)检验项目按标准要求的顺序逐项进行检验。
(2)防火门的小检验批量为9樘,在生产单位成品库中抽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结构、 材料、 生产工艺、 关键工序和加工方法等有影响其性能时;
c.正常生产, 每三年不少于一次 ;
d.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g.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