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近期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用二次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则为CQC11-464112-2015 《便携式/固定式电子设备用二次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认证规则》,涉及业务类别号001031,现将规则修订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 规则名称修改为“便携式/固定式电子设备用二次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认证规则”;
2. 适用范围增加固定式电子设备用二次电池和电池组;
3. 认证依据标准增加GB40165-2021《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删除IEC62133:2012和GB/T28164-2011;
4. 增加“5.3”检查结论;
5. 证书有效期修改为5年;
6. 修改“8”复审要求;
7. 认证标志修改为“CQC基本认证标志”。
二、 实施要求:
1. 自2022年5月1日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采用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实施认证。涉及该类产品的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
2. 本次修订不涉及已发证书的换版;
适用于便携式/固定式电子设备用二次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以下简称为电池和电池组)。
属于本规则适用范围内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示例如下:
上述所列举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并未包括所有的产品,因此未列出的产品并不一定不在本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内。
固定式电子设备举列:
a. 固定式信息技术设备(IT 设备);
b. 固定式音视频设备(AV 设备)及类似设备;
c. 固定式通信技术设备(CT 设备);
d. 固定式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子设备及类似设备。
不间断电源 (UPS)、 应急电源(EPS) 等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也适用于本实施规则。
电池组CQC认证依据标准:
GB 31241-2014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
GB 40165-2021 《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
商通检测可提供电池IEC测试,UL1642电芯,UL2054电池包,电池指令:2006/66/EC、ROHS,REACH,日本:JIS8712和J8714,UN38.3认证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