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D93-20标准意义和用途:
5.1 闪点温度是衡量试样在受控实验室条件下与空气形成易燃混合物的趋势的一种量度。它只是在评估材料的整体可燃性危险时必须考虑的众多特性之一。
5.2 闪点在运输和安全法规中用于定义易燃和可燃材料。人们应该查阅所涉及的特定法规以获得这些分类的**定义。
5.3 这些测试方法应用于在受控的实验室条件下测量和描述材料、产品或组件对热和点火源的响应特性,而不应用于描述或评估材料的火灾危险或火灾风险,实际火灾条件下的产品或组件。然而,这些测试方法的结果可用作火灾风险评估的要素,该评估考虑了与特定终用途的火灾危险评估相关的所有因素。
5.4 这些测试方法提供了温度高达 370 °C (698 °F) 的唯一闭杯闪点测试程序。
ASTM D93-20标准范围:
1.1 这些测试方法包括用手动 Pensky-Martens 闭杯装置或自动 Pensky-Martens 闭杯装置测定石油产品在 40°C 至 370°C 温度范围内的闪点,以及测定通过自动 Pensky-Martens 闭杯装置测量生物柴油在 60 °C 至 190 °C 温度范围内的闪点。
注 1:
可以在 250 °C 以上进行闪点测定,但在此温度以上的精度尚未确定。对于残留燃料,闪点高于 100 °C 的精度尚未确定。在用润滑油的精度尚未确定。一些规范规定D93低闪点低于 40 °C,但是,精度尚未确定低于此温度。
1.2 程序 A 适用于馏分燃料(柴油、生物柴油混合物、煤油、取暖油、涡轮燃料)、新的和在用的润滑油,以及不包括在程序 B 或程序 C 范围内的其他均质石油液体。
1.3 程序 B 适用于渣油、稀释渣油、用过的润滑油、石油液体与固体的混合物、在试验条件下倾向于形成表面膜的石油液体,或者是运动粘度不均匀的石油液体。在程序A的搅拌和加热条件下加热。
1.4 程序 C 适用于生物柴油 (B100)。由于生物柴油中残留酒精的闪点难以通过手动闪点技术观察,因此发现具有电子闪点检测功能的自动设备是合适的。
1.5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比较不易挥发或不易燃的物质被挥发性或易燃性物质污染的检测。
1.6 以 SI 单位表示的值被视为标准。
1.6.1 例外——括号中给出的值仅供参考。
注2:
几十年来,闪点标准中的常见做法是交替使用 C 级或 F 级温度计进行温度测量。尽管比例尺的增量很接近,但它们并不相等。由于此过程中使用的 F 刻度温度计以 5 °F 为增量刻度,因此不可能将其读数为 2 °C 等效增量 3.6 °F。因此,为了应用独立温标温度计的测试方法程序,必须使用不同的增量。
在此测试方法中,采用了以下协议:当温度打算转换为等效值时,它将出现在 SI 单位后的括号中,例如 370 °C (698 °F)。当温度打算成为替代刻度的合理化单位时,
1.7 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的话)。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健康和环境实践,并在使用前确定法规限制的适用性。具体警告说明参见6.4、7.1、9.3、9.4、11.1.2、11.1.4、11.1.8、11.2.2、12.1.2。
1.8 本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制定、指南和建议的原则的决定》中确立的国际公认的标准化原则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