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3501-2:2007建筑产品和建筑构件的防火分类-第2部分:使用不包括通风设备的防火测试数据进行分类(防火测试)。
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是所有欧盟成员国使用的建筑产品法规的基础。CPR要求成员国使用一种新的通用测试方法对所有建筑产品重新分类。这些产品包括所有墙体衬砌、地板和其他固定产品,如线性管道、绝缘产品和电缆。
CPR要求所有成员国修订其法规,以纳入EN 13501中描述的分类系统,并使用其中引用的测试方法。
en 13501-2标准范围:
en 13501-2标准规定了建筑产品和建筑构件的分类程序,使用相关测试方法直接适用范围内的耐火和烟雾泄漏测试数据。基于测试结果扩展应用的分类也包括在本欧洲标准的范围内。
EN 13501-2耐火测试(电阻测试)值:
1.耐火时间
2.承重能力和抗渗性
3.绝缘
4.完整性防火测试
EN 13501-1所涉及的测试方法/标准
EN 13823建筑产品对火灾的反应试验,不包括地板的建筑产品受到单一燃烧物品的热冲击。
EN ISO 1182建筑产品的防火反应试验-不可燃性试验
EN ISO 1716建筑产品的燃烧反应试验-总燃烧热(热值)的测定。
EN ISO 9239-1地板的燃烧反应试验-第1部分:使用辐射热源测定燃烧行为
EN ISO 11925-2着火反应试验。直接受到火焰冲击的建筑产品的可燃性。第2部分:单火源试验。
EN 13501-2耐火测试(电阻测试)-所示温度曲线:
门组件的火灾暴露应得到控制,以符合所示的标准时间-温度曲线的适用部分。曲线上决定其特征的点是:
1000°F(538°C)在5分钟
1462°F(795°C)在20分钟
1550°F(843°C)在 30分钟
1700°F(927°C)在1小时
1850°F(1010°C)在2小时
2000°F(1093°C)在 4小时
这些产品类别中的每一个都有5个性能等级A1, A2, B, C, D和E,以及一个非性能确定的“F”类,以及评估产品在火灾反应中的性能的标准和测试方法。
en 13501-2标准涉及:
A)无防火隔离功能的承重元件:
墙;
层;
屋顶;
梁;
列;
阳台;
人行道;
楼梯。
B)具有防火隔离功能的承重部件,带或不带玻璃、服务设施和固定装置:
高架地板。
C)保护工程要素或部分的产品和系统:
没有独立防火装置的天花板;
防火涂料、覆层及屏风;
D)非承重部件或工程部件,有或没有玻璃、服务和固定装置:
分区;
正面(幕墙)及外墙;
具有独立防火功能的天花板;
架空地板;
防火门及百叶窗及其关闭装置;
控烟门;
传送带系统及其封闭装置;
渗透密封;
线性接头密封;
服务管道和轴;
烟囱。
E)具有防火能力的墙面和顶棚覆盖物。
f)根据en81 -58测试的电梯升降门不包括在本欧洲标准中。根据en1634 -1进行测试的电梯门按照7.5.5进行分类。
为这些元件准备的相关试验方法见第2条和第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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